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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海实业状告马士基获声援 (2005-11-12) 
 

  
  中国外经企业协会发表声明,坚决支持瀛海实业维权
  
  商报讯 厦门海事法院就瀛海实业起诉马士基(中国)公司及其厦门分公司侵权案正式立案后,昨日,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率先发表声明,坚决声援和支持瀛海实业的正当维权行为,并呼吁行业同仁给予一致支持。

  今年10月21日,厦门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瀛海实业”)向厦门海事法院递交诉状,就2005年3月份起,马士基全面“封杀”瀛海物流陆路运输和货运代理业务一事起诉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及其厦门分公司。

  瀛海实业董事长蔡远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马士基今年3月起不向瀛海实业提供马士基的“铅封”,也不允许瀛海实业陆路承运马士基公司的集装箱。

  蔡远游说,马士基的“封杀”对该公司的业务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和损失,公司一直希望马士基及其代理能主动采取适当手段恢复瀛海物流的业务合作协议。但是,经过了半年的努力没有结果,而采取法律手段也是无奈之举。

  瀛海实业在诉状中除了要求继续履行相关合作协议,以及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外,还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其金额是100元人民币。

  昨天,中国外经企业协会在声明中表达了对瀛海实业的强烈支持。该协会重申:虽然马士基公司于4月1日宣布废除了包括“铅封费”在内的4项不合理收费,但是取而代之的是一项新的更不合理的“中国大陆地区设备操作管理费”。我们认为这是码头作业费以外的码头作业费,是重复收费,应当取消。

来源:《厦门商报》 200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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