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本会得悉会员企业厦门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海实业”)已经就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自2005年3月份开始“封杀”其业务一事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并得到立案批准。
本会认为,这是继合理抗争“铅封费”后,又一次的正义行动。对会员企业这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合法行为,我会坚决给予支持。
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在不合理收取“铅封费”遭到抗争后,于2005年3月份授意其厦门代理终止瀛海实业的陆路运输业务,随后又停止了瀛海实业作为货运代理企业的定仓权,制造了引起广泛关注的“瀛海事件”。
针对我会员企业瀛海实业的法律诉讼行动,本会现发表声明如下:
1、本会坚决支持我会员企业瀛海实业的正当诉讼行为,并希望通过声援使其合法权益能够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维护。
2、本协会希望马士基能本着和中国货主和代理友好合作的精神,妥善解决“瀛海事件”,消除“瀛海事件”所带来的不良影响。
3、中国是法治国家、中国的经济是市场经济,在中国不该出现类似“瀛海事件”的情况。我们很遗憾,尽管瀛海实业努力了半年多,但马士基却依然故我,坚持自己的错误做法,没有给予瀛海实业任何机会。今日瀛海实业走上法律诉讼之路,是马士基坚持错误造成的。我们强烈呼吁马士基回归理性和合作,尽快恢复瀛海实业的业务合作。
4、中国货主的权益需要得到维护,参与维权的企业不容任何人以任何借口进行打击报复。对于任何以大欺小,侵害企业合法权利,甚至打击报复的不法行为,本会都坚决反对!
5、对于马士基在中国收取的“中国大陆地区设备操作管理费”,本会已经和全国十多家行业协会一道明确表明了态度和立场:马士基应该通过直接协商和谈判的方式解决问题,为中国创建和谐的船货合作共同作出应有的努力。
厦门市外经企业协会
2005年11月17日
来源:深圳物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