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主持召开今年第2次部务会议。会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07年部立法计划实施情况及2008年部立法计划编制情况》、《我国沿海与长江干线船舶溢油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及有关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送审修改稿)》。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徐祖远,驻部纪检组组长杨利民出席了会议。
2007年交通部立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船员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船员管理领域行政法规层面立法的空白,对提高船员的整体素质,保障运输安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国内水路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的修订、制定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并且颁布了一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和运输安全等重要领域的规章。在已经拟定的交通部2008年立法计划中,列入一类计划的法律、行政法规项目有7件,列入一类计划的规章项目共有15件,列入二类计划的法律、行政法规项目有5项,规章22项。
根据交通部形成的《中国沿海与长江干线水上船舶溢油应急能力建设的报告及有关工作》,截至2006年底,我国共拥有围油栏28万米,收油机250多台、各类应急清污船舶约300艘,其中交通部投资购置收油机17台、围油栏8160米,并且已投资改造3艘大型航标船为应急清污船舶。报告中指出,我国在沿海和长江干线船舶溢油应急处置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初步建立了完备的组织体系,溢油应急处置能力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提升溢油应急处置能力刻不容缓。翁孟勇指出,要将加强中国沿海与长江干线水上船舶溢油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摆到非常重要的议程上,增强忧患意识,统筹综合考虑,注意协调、突出重点、有所作为。 【中国水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