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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老大马士基缠身“铅封费” 
 

  所谓铅封,通俗地讲就是在集装箱起运之前封闭用的金属材料,以保护货物并明晰承、托运双方的权责,对铅封收取的费用就称为铅封费。

  风波缘何起

  天有不测风云。从2001年开始,外国船公司在厦门口岸取消了免费发放铅封,改为一个铅封收费10元。被收的企业对此虽有怨气,但还是勉强接受了。

  事件的导火索是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2004年两次上调铅封费,先是4月份从10元上调到20元,接着从8月份开始又上调到45元。一个成本仅两三元的铅封,居然要收45元,引起了厦门市货代、货运及货主的愤慨,纷纷向厦门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集装箱运输协会和外经贸企业协会投诉。
  
  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副秘书长、厦门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蔡远游先生算了一笔帐,如按每个铅封45元计,厦门口岸的货运、货代企业将每年为此负担6000万元。如果别的船公司也随着马士基跟进,企业的负担将更大。

  厦门货方反映,近些年国际海运一些新的收费项目,如:单证费、码头作业费、铅封费,马士基一直是第一发起者,早已令厦门口岸企业不满。从厦门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提供的数据看,近三年来在厦门口岸征收的码头作业费已达4亿元。

  对马士基的积怨去年底又一次爆发, 去年12月11日在博鳌论坛深圳物流大会开幕式上,蔡远游第一个站起来发问,“炮轰”马士基“乱收费”。坐在主席台上的马士基集团高级副总裁彼得·费德瑞克森没有正面回答。此事件被国内多家媒体报道,铅封费风波一时闹得满城风雨。

  由于利益的根本分歧,双方虽多次协商交涉但却毫无进展,无奈之下厦门口岸三协会去年底分别向厦门市政府、福建省政府、商务部和交通部正式递交了建议书,请求政府介入解决国际航运巨头马士基公司的不合理收费问题。

  节外又生枝

  铅封费风波正在僵持着,新的事端又冒了出来。数日前,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发表了一份声明,强烈谴责马士基厦门分公司对蔡远游先生采取了报复行为。

  蔡远游是抵制马士基收取铅封费的代表人物。3月3日,他接到厦门外轮代理公司箱管部的电话通知,根据马士基厦门分公司的要求,从即日起厦门外代停止向他的公司出售马士基铅封,同时停止他的公司陆路承运马士基集装箱。当日,当瀛海公司操作部人员向厦门外代购买马士基“铅封”时,遭到了拒绝。

  这份声明说,马士基强行干预和破坏厦门瀛海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的业务合同关系,是利用其行业优势地位的一种欺行霸市的做法,是违背法律规定的,也是马士基针对蔡远游先生及其公司所采取的报复行为,意在“杀一儆百” 。声明严正要求马士基公司立即纠正上述错误行为并采取适当方式消除不良影响,回归理性和正确的做法。

  3月17日这份声明发表当天,记者拨通了马士基厦门分公司电话询问此事,该公司一位负责人称,此事无可奉告,只能找北京总部的公共关系部。3月18日,记者电话联系了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将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的声明传真过去。但一直等到截稿时止,马士基方面仍然没有任何回音。

  货方之尴尬

  目前,中国出口约80%是采用FOB(船上交货)条款,是由买方指定班轮公司运输。因此,即使面对马士基的“霸王条款”,国内货主和货代企业也别无选择。

  国外买家为何都倾向于指定马士基作为承运人?据分析,在厦门产品的出口地中,东南亚、美国、欧洲三地占据了前三的位置,马士基凭借其船期准、服务能力强等优势,目前在泛太平洋航线和亚欧航线占据了主要地位。到美国长滩、洛杉矶等港口,目前船都排成长队,只有大型船公司才方便交货,这也使国外买家更青睐马士基。

  业内人士分析说,由于班轮行业的激烈竞争,船公司相互间为了击败对手,谁也不肯提高运价,有的为了抢占市场份额甚至实行零运价。即使有的船公司宣布提高运价也是做样子,暗地里仍进行残酷的低价竞争。现在航运圈通行的做法就是船公司希望把运费按成本发生一段段分开来收,而通过将这些费用从运费中剥离出来,船公司一方面进一步降低运价向国外买主揽货,另一方面将这部分费用转嫁到国内企业身上,这在FOB条件下尤其明显。

  是非难定性

  去年8月22日,厦门口岸三协会就联合向马士基公司发函,要求取消不合理的铅封收费。他们认为,集装箱铅封是集装箱的一部分,托运人在支付了运费和码头作业费之后,没有理由再支付铅封费。并指出,马士基公司坚持必须向其购买铅封,而不能自行采购,同时以远远超出市价的价格销售其铅封,这也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

  马士基则将铅封费提价归结为合理的市场行为,其理由是:铅封费调整的主要原因是钢材价格上涨,铅封成本增加,加上航运市场竞争激烈,成本持续上升; 其次,对铅封、设备交接单和装箱单收费是整个集装箱海运运输业的惯例,铅封不能单纯地以批发价计算,还应考虑到各项管理成本和适当利润。就华东地区而言,上海、宁波、南京、福州等主要口岸都有此项收费,并非单独针对厦门港口。

  马士基表示,目前的法律并未对船公司收取铅封费等费用作出规定,承运方有权依据合同收取包括铅封费在内的各种费用,铅封费可以不包括在集装箱海运费中。

  就马士基提出的诸多理由,蔡远游特意请教了有关律师。律师认为,首先,把成本几元钱的铅封卖到几十元,涉嫌获取暴利;强制企业向船公司购买,则涉嫌垄断经营;不在同一个时间向国内口岸同样收取,则涉嫌歧视。

  究竟铅封费提价是合理的市场行为,还是乱收费,船货双方争论至今也没有定论。目前看来,一时半会仍然不会有定论。

  谁来作裁判

  在铅封费风波中,船货双方在骑虎难下时,都不约而同把这个烫手山芋扔给了政府,但解决问题的前景目前仍不明朗。

  对地方政府而言,这类收费并未纳入政府物价管理目录,属于“市场调节价”,政府不宜干涉过多。这是一种说法。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跨国经营研究部主任邢厚媛研究员认为,在这种局面下,利益受损的不光是企业,还有国家,因为加大成本的除了本土企业外还包括在华投资的企业,增加它们的成本就意味着减少国家的税收。她主张,政府在此类事件中应该有所作为,

  但厦门市船东协会秘书长陈茂森认为,政府介入是没有道理的,海运价早几年就已经放开了,目前除了军用物资、抢险物资没有商量余地外,其他的都是市场行为。对马士基的提价收费行为不满,双方可以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但不能要求公权介入,重新给海运定法。已经放开的市场,政府怎么能够强行介入调价?

  厦门口岸三协会认为,有关法律的滞后、市场监管的空白,是船公司乱收费以合法的面貌出现的重要原因。在FOB条件下,某些外国船公司对货主、货代颐指气使、为所欲为,若要不承诺付费,就可以不给你订舱或取消你的订舱资格,这对货主、货代来讲是性命攸关的。因此航运市场的游戏规则应该兼顾船货双方的利益,特别是为维护我国中小企业的利益,向货方倾斜,作出必要的修订。

  让厦门众多货主和货代企业喜出望外的是,目前已有船公司在厦门口岸取消了铅封费;不少本土船公司也明确表示,不会跟风收取铅封费。看来,力争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还是事在人为。

作者:朱承志

来源:中国海运信息网 200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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